武威日报讯(记者杨大立)近日,天祝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明有关工作纪律的规定,对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会议纪律上,该县要求凡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会议,谁参会谁签名,不准缺席、不准顶替、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请假,并将参会情况纳入年度实绩考核。领导干部因公外出,凡需离开本县,事先必须请示报告,报告外出去向及时间,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同时,对县上主要领导、县级领导干部、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单位其他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提出具体的要求,并要求外出期间应将有效联系电话开通,因故不能按期返回及去向有变动的,必须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说明原因。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请假制度上,对县级领导干部正、副职,法、检两院主要领导干部,科级领导干部正、副职,归口管理科级单位领导,一般干部的请假审批、时限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全县领导干部出国(境)考察学习上,要求事前向县委组织部报告,报请县委常委会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审核把关。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的,活动结束回国(境)后七日内,要将国(境)外活动情况、行程及费用支出情况向纪委、县委组织部书面报告,接受监督和审查。该县还严禁公款旅游。
该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因决策严重失误、工作失职、监管不力、滥用职权、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不当等,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及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干部,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问责。同时,对因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疏于管理监督,班子成员或分管的人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进行了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