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日报讯(记者王舸)6月4日,凉州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杰、王某天指使被告人袁某、徐某某、董某某、王某某、冯某某、李某某等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一案。该案系疫情发生以来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二起恶势力犯罪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以来,为索要高利借款,王某杰、王某天二人先后纠结具有前科劣迹的袁某、徐某某、董某某、王某某、冯某某、李某某等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滋扰、纠缠、跟随、恐吓、殴打、非法拘禁等方式暴力讨债,大肆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犯罪集团。
由于涉案人数多、疫情防控任务重,凉州区法院充分结合当前的疫情防控现状,将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在庭审的各个环节,确保庭审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开庭前,审判团队加班加点,积极与看守所沟通协调,强化防控措施。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公诉人、法庭、辩护人及工作人员提前5日进行了核酸检测。后勤保障部门购置储备了开庭所需的红外测温仪、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全面细致对审判庭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清洁消杀。庭审当日,对所有进入审判庭的人员进行严格的体温测量,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值庭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看押法警、被告人全程着防护服,佩戴护目镜、手套、鞋套,所有人员保持安全距离,将案件审理与疫情防控紧密结合,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扫黑除恶不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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