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伟签署第2号政府令
《武威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4月施行
每日甘肃网3月5日讯 据武威日报报道(记者马开良 见习记者孙文娟)3月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周伟签署第2号政府令,公布《武威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1年4月3日起施行。
为了有效防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市结合实际,制定《武威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该《办法》共六章二十七条,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及监督管理活动。《办法》明确,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公众参与的原则。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鼓励、引导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和应用,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管理理念和要求。
《办法》从法律制度上强化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现实需要,从防治职责上规定了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的责任;从防治措施上规定了围挡设置、出入口抑尘、施工作业区域抑尘、绿化工程抑尘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的运输处置以及重污染天气防治的具体措施;从监督检查上规定了日常监管、投诉举报及处理、远程监控、奖励惩戒等制度;同时,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职责,监理单位的监理范围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要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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