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武威  >  凉州区

凉州法院公开审理一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2019/08/13/ 19:04 来源:武威日报

凉州法院公开审理一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本报讯(记者范武平)8月8日上午,凉州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何某某、王某某、李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于2014年3月注册成立“武威市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后,先后雇佣被告人何某某、王某某、李某某等人为工作人员。2014年4月、5月、7月,被告人李某某以个人名义分别给被害人冯某某、张某某、李某某发放高利贷款86万元、120万元、60万元。因各被害人未及时依协议约定按月偿还规定的高额利息和本金,被告人李某某便指示被告人何某某、王某某、李某某等人长期到被害人及其担保人的住所、工作单位,以滋扰纠缠、跟踪尾随、蹲守盯梢、起哄闹事、辱骂威胁、恐吓殴打等暴力和“软暴力”方式索要高利贷债务及高额利息,强拿硬要或占用公私财物,情节恶劣,严重扰乱了他人正常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在一定区域和行业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具有典型的恶势力犯罪特征,属于恶势力犯罪团伙。

  庭审中,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犯罪证据及法律适用等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凉州区法院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全程直播,被告人家属、社会群众20多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