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办结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13批1件、第17批2件信访投诉问题
每日甘肃网8月2日讯 据武威日报道 8月1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的第13批1件重点环境问题和第17批2件一般环境问题已办理上报。
第13批重点环境问题为反映天祝县抓喜秀龙镇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被划定旅游区,游客乱扔垃圾,破坏植被和水源;在南泥沟修建一座饮用水厂,将饮用水由地上水改为地下水;天祝县整修县城道路,尘土飞扬。经调查核实,天祝县抓喜秀龙镇未在自然保护区内划定旅游区,为实施农村“三变”改革,助力脱贫攻坚,抓喜秀龙镇动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成立旅游合作社,在保护区外的下南泥沟建成抓喜秀龙生态旅游帐篷城,存在游客乱扔垃圾的现象。因经营期只有3个月,帐篷城区域植被良好,抓喜秀龙镇于7月26日,对全镇旅游区域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设立温馨提示牌、配备垃圾桶等设施设备,并签订公约,加强监管。南泥沟内修建的水厂为甘肃玛岈冰川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水厂,为2015年兰洽会签约项目,正在建设,不在保护区。经调查,南泥沟人饮工程水源为地下水,人饮工程穿越南泥沟河,因管道埋深不够,冬季出现冻阻现象,2019年对冻阻管道进行维修改造后已正常运行,不存在饮用水由地上水改为地下水,破坏水源,影响人畜饮水的问题。2019年天祝县实施城区道路新改建项目,各施工工地均落实了抑尘措施,但因道路施工作业面广、影响范围大,偶有扬尘现象,经调阅县城空气自动监测站实时数据,除2日沙尘天气导致空气轻度污染外,其余时段空气质量均为优或良。天祝县住建局再次对县城道路施工项目落实抑尘措施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严控施工扬尘。
第17批2件一般环境问题,一是反映凉州区建国街模范巷北面住宅楼院内及拆迁区堆放杂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滋生蚊蝇,臭味扰民,院内未硬化,尘土飞扬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凉州区建国街模范巷拆迁区域内堆有杂物和垃圾,至7月29日,已全部清理。经入户走访,居民对整改结果较为满意。凉州区政府举一反三,强化措施,对城区拆迁区域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努力为广大居民创造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是反映天祝县滨河路砍伐树木建楼,破坏树林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建设单位为甘肃龙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查阅天祝县土地和林地数据库,该区域为城乡居民建设用地,非林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查阅资料和走访附近居民,该地块之前没有树木,不存在砍伐树木的情况。林草部门将加大森林资源监管力度,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相关新闻
- 2019年08月01日武威市办结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投诉问题
- 2019年07月31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武威交办第18批信访投诉
- 2019年07月31日武威市办结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11批1件、第15批3件信访投诉问题
- 2019年07月30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武威交办第17批信访投诉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