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日报讯(王子祥吕述智)今年以来,古浪县法院共受理故意杀人、放火、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0件,民事赔偿部分全部调解,调解率达100%,执行率达100%,兑现赔偿款44.75万元。已审结的刑附民案件无上诉申诉,也无上访缠诉现象,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古浪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促进司法廉洁公正高效,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工作目标,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刑事政策,力求将刑事政策的基本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在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犯罪职能的同时注重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极大地解决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难以执行的困难,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在刑附民案件的调解过程中,古浪法院刑庭法官的具体做法是始终坚持“四个结合”,即坚持庭前调解与庭外调解相结合;坚持法官调解与当事人自行和解相结合;坚持被告人积极赔偿与减轻处罚相结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在刑附民案件的审理中做到了既严格依法办案、公正执法,又从维护大局稳定出发,尽可能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扩大了刑事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实现了刑事附带民事审判工作零信访的工作目标,促进了社会稳定。